陆老与林少
陆老的风采,林少的悲情,引起议论纷纷,成为媒体的焦点。我注意到许多评论人都同情陆庭谕、林肯志,相当震惊,我怀疑到底是陆、林“病”了,还是华社病了?一个社群,袒护罪犯,还可以大作文章,黑白不分,是非不明,令人心寒。
先说陆老。我要告诉大家一个“残酷”的事实,就是陆老非礼年轻女性,是“自古已然”,早在他任教南强华小时就如此,但是基于他的“贡献”,没有媒体敢加以报道;后来在尊孔独中“旧病复发”,被庄迪君校长“请”走(对待这位“华教巨人”,错误再大,也得毕恭毕敬),也是一个公开秘密;不久前在槟城“重施故技”,同样风平浪静;最近被女记者揭露,我们才知道原来他的“对象”并不局限学生,连“无冕皇帝”也敢动手,事情才浮出水面。而让陆老的丑行曝光者,并非传统媒体,而是网络!
因此,我们可以相信,如果没有网络,陆老的丑行会永远盖在地毯下,等到他百年归天,我们的华教神主牌上,就又多了一个庄严崇高的“族魂”,受人崇拜。
但是,因为一个女记者的告白,陆老终于“晚节不保”。性骚扰就是性骚扰,属刑事罪,无论犯者是谁,也不会使“罪行”变成“病情”,希望大家不要模糊了焦点。
强奸、打人、偷窃也是病态,都可以原谅吗?风采女记者的采访,即使没有表明身份,被陆老性骚扰就“应该”吗?他们一行数人,还有人拿着相机,一看就知道是采访,还需人家“表明”?就算陆老“误以为”他们是尊孔校友,难道校友就可随意轻薄?陆是“老师”,竟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法理不容,还配为人师表?
替陆开脱的论者,不知眼中还有没有法制观念?还懂不懂什么叫做“尊重”和基本社交礼仪?作为一个女性,我特别讨厌那些信口开河的臭男人,为陆老的咸猪手和咸猪口辩白!老,可以是犯罪的借口吗?老师,就可以乱来吗?“华教斗士”等于是“免死金牌”吗?说陆老“有病”,什么病?谁诊断出来的?“有病”的“老师”,就“非礼有理”???这是什么道理?什么态度?— 恐怖!
其实,很多人早就知道陆老的丑行,只是没有人敢揭露,就算有意揭露,也没有报纸敢登,主要原因大概是他头上的“华教斗士”光环。这道光环太耀眼了,没有人愿意正视光环背后的黑点,更没有人愿意成为千夫所指的“民族罪人”,因此一味掩盖,以至年轻的陆老师以为摸一下女学生屁股并无不妥,亲一下女记者脸颊是“爸爸亲女儿”,抱一抱年轻女性是他这个“崇高华教斗士”的恩赐……
就因为华社的包庇,陆老才会越陷越深。如果我们一早揭发他的罪行,一早让他知道如此过度亲热属于非礼,我想,他应该一早就懂得自我克制,不至于一错再错,到了垂暮之年,还难以自拔。如要“追究责任”,华社的“华教情意结”应该是关键。
可是,我们到现在还继续包庇,大骂风采杂志和中国报,还有人发动抵制,实在好笑!陆老丑样曝光,证明他之前的道歉没有半点诚意,也完全没有改过之心,“道歉”只是“做戏”,为自己找下台阶,他并没有悔过之意,看照片,反而还变本加厉,可是,我们的论者,却肆无忌惮的对被非礼的女记者作二度伤害,极力保护那个变态的糟老头!我们一方面要求政府施政要有“透明度”,另一方面却谴责揭露“华教斗士”丑行的传媒,如此双重标准,算哪门子“透明度”?
“华教情意结”在有心人的巧妙利用下,变成一件利器,可以斩断友情、混淆黑白、不分是非,还可以 精心“造神”,任意“抹黑”。林肯志拳打叶新田,有人替林辩白,也是一件企图把“暴力罪行”解读成“一时冲动”的包庇行为,是华教界“对人不对事”特殊道德标准的另一“杰作”。
这两件事,如果把角色对调一下,非礼女性者是叶新田,被拳打的是陆庭谕,舆论一定大不相同。那时,我们会把叶新田骂个狗血淋头,要他立刻辞职;也会严厉谴责林肯志及其背后的黑手,要法庭重重判刑,整个“故事”全面改写。
新纪元事件董总特大,投票结果10对3,否决续聘柯嘉逊,柯派不服,也可以振振有词企图推翻投票结果。如果10对3是支持续聘,“舆论”就会全然改观。同样投票,同样10对3,只因有人输不起,民主程序变了质。
林肯志蓄意严重伤人,不管是否“有计划”,都是一种罪行,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任何人试图转移视线,包庇罪犯,只能说明此事果然“有计划”,并非“一时冲动”。何况许多人犯罪都是一时冲动∶杀人,一时冲动;强奸,一时冲动;偷窃,一时冲动;这些罪行难道都可原谅?都可道歉了事?真的如此,天下岂不大乱?
每个人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陈水扁贵为“前总统”,都可沦为阶下囚,为何区区“华教人士”,就能拥有犯罪的特权?一些论者说“没人认同陆老性骚扰是对的”,但是,有多少人敢说陆老是错的?是犯法?许多论者说,林还年轻,叶如不接受道歉,会毁了林的前途 — 好像林打人没有错,反而错在被打者!华社真的要发扬这种“打人有理”的“教育”吗?
说到林的前途,我们只能说,22岁的林自毁前途,而在课堂上进行“造神”与“抹黑”的讲师也间接毁了他的前程。试图把焦点转移到“叶新田该死”、“不接受道歉等于毁了他前程”者,也和包庇陆老一样,只能害了林肯志,让他以为打伤人没什么大不了,要出名原来很容易,他还能改过吗?打人坐牢,杀人偿命,性骚扰可提控,不管你多年轻,也不管你有多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Thlew
2月 13, 2009 @ 4:10 下午
I cannot agree with you more. You have got the issue right, loud and clear: anyone, it does not matter who he is, whether a god of Chinese education or some holy man, must pay for his crime and misconduct.
In the case of Loot, it is so pathetic that his misconduct which started many years ago,was only exposed recently by the victim herself in her own blog, not mainstream mass media, when Loot is in his 80s!
Instead of sympathising with her and helping her, Loot’s supporters are trying to run her down. Where is the sense of justice and fairness of these people who are suppoosed to be guardians of Chinese education and moral values?
In fact, such a personality should get heavier punishment since he has been enjoying almost blind trust and respect of the community and interest he is serving.
Like the pastors of churches who are accused of sodomising innocent boys whose parents had almost absolute trust in them, they have to face severe punishment and be prevented from preaching the words of God.
These are simply criminals hiding under the cover of the holy deity or cause they are supposed to be fighting or sacrificing for.
Their supporters are also guilty of allowing him to get bolder by shielding him from public censure from the early days.
Congratulations! You are the few who have the guts to point out the truth.
Khengsiong
3月 18, 2009 @ 2:18 下午
o奥,原来陆老有前科,这倒是我所不知。
其实这一切说穿了都是因为我们有“受害者心态”,觉得自己被政府逼害,需要英雄保护。于是,“华教斗士”就成了我们的英雄,或demigod。
但是,华教是否没有这些神就会灭亡呢?现在一些马来人家长都让他们的子女学华文,可见华教的前途并不黯淡。再说,在这个时代,多学几种语文总是好的,不应该有“母语优先”的思想。总而言之,我们这些“平凡人”可以保卫华教,我们不需要华教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