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4名公开大道合约者被警方传召问话,以及连月来上千人抗议大道起价的示威,“民用大道”合约问题,莫名其妙变成“官方机密”法律问题,充分体现我们独特的“马来西亚,能!”只此一家,别无分店。
本来,像高速大道这样民用设施,涉及的不外是设计,造价,品质,管理这些问题,就像买卖合同一般,毫无“机密”可言,特别付钱的是人民— 谁付钱,谁就是老板。老板不准看合同?这种“道理”,没有天理!
政府把大道合约列为“官方机密”,我们百思不得其解。 要平息民怨,政府理应给一个合理的解释。一般而言,如果合约牵涉到国防与国家安全,列为“机密”,人民无话可说。可是,“民用大道”合约,天桥合约与“水供”合约,都是民生课题,并非官方事务,有何机密可言?把“民用”硬扯进“官方”,表面上好像“抬举”了人民,实际上不过是以“官方机密”堵住人民的口。
有道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想以“官方机密”堵住人民的口,就像筑堤防洪一样,堤坝筑得再高,大洪水一来,挡也挡不住。这次南马大水灾,大家应该上了宝贵一课。对付洪水,只能疏导;对待民意也一样。
疏导之道,绝不是用恶法,而是“使知之”。“官方机密”刚好反其道而行,是“不使知之”,当然无法盖住反对的声浪,而政府就因此为了个别大道公司,不惜站在人民的对立面。
政府为什么要与人民为敌?希望哪个官爷可以回答。如果属“自愿”,那么就不好再打“民选”牌;如果非自愿,显示政府有“难言之隐”。据此猜测,合约内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什么秘密?政府不说,我们只能猜。
大道不断起价,合同延了又延,兜兜转转,只是一个字∶钱!我们相信这就是所有的秘密所在。大道公司用了多少钱?给了政府多少钱?路费收了多少钱?还要多久才收够钱?… 人民一概不知。这几笔钱肯定很大,大到只能给官知道,不能让民了解,因此大道合约就只能列为“官方机密”,希望用这不合情理的“法”,把钱盖住。
盖住大钱,所为何事?这就不用在下言明了。
如果官爷们自认清白,骂我胡乱猜测,那好,请回答以下问题∶
1,请解释“ 官方机密法令”;
2,为什么民用大道合约是官方机密?
答案合情合理,自然皆大欢喜。— 不过,谁能答呢? ♣ (本文发表在2007年2月13日《东方日报》[东方名家] 版)
大道合约与官方机密
随着4名公开大道合约者被警方传召问话,以及连月来上千人抗议大道起价的示威,“民用大道”合约问题,莫名其妙变成“官方机密”法律问题,充分体现我们独特的“马来西亚,能!”只此一家,别无分店。
本来,像高速大道这样民用设施,涉及的不外是设计,造价,品质,管理这些问题,就像买卖合同一般,毫无“机密”可言,特别付钱的是人民— 谁付钱,谁就是老板。老板不准看合同?这种“道理”,没有天理!
政府把大道合约列为“官方机密”,我们百思不得其解。 要平息民怨,政府理应给一个合理的解释。一般而言,如果合约牵涉到国防与国家安全,列为“机密”,人民无话可说。可是,“民用大道”合约,天桥合约与“水供”合约,都是民生课题,并非官方事务,有何机密可言?把“民用”硬扯进“官方”,表面上好像“抬举”了人民,实际上不过是以“官方机密”堵住人民的口。
有道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想以“官方机密”堵住人民的口,就像筑堤防洪一样,堤坝筑得再高,大洪水一来,挡也挡不住。这次南马大水灾,大家应该上了宝贵一课。对付洪水,只能疏导;对待民意也一样。
疏导之道,绝不是用恶法,而是“使知之”。“官方机密”刚好反其道而行,是“不使知之”,当然无法盖住反对的声浪,而政府就因此为了个别大道公司,不惜站在人民的对立面。
政府为什么要与人民为敌?希望哪个官爷可以回答。如果属“自愿”,那么就不好再打“民选”牌;如果非自愿,显示政府有“难言之隐”。据此猜测,合约内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什么秘密?政府不说,我们只能猜。
大道不断起价,合同延了又延,兜兜转转,只是一个字∶钱!我们相信这就是所有的秘密所在。大道公司用了多少钱?给了政府多少钱?路费收了多少钱?还要多久才收够钱?… 人民一概不知。这几笔钱肯定很大,大到只能给官知道,不能让民了解,因此大道合约就只能列为“官方机密”,希望用这不合情理的“法”,把钱盖住。
盖住大钱,所为何事?这就不用在下言明了。
如果官爷们自认清白,骂我胡乱猜测,那好,请回答以下问题∶
1,请解释“ 官方机密法令”;
2,为什么民用大道合约是官方机密?
答案合情合理,自然皆大欢喜。— 不过,谁能答呢? ♣ (本文发表在2007年2月13日《东方日报》[东方名家] 版)
17 年 ago 时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