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旁观董总纷争之三

【拿着章程当武器,双重标准吓唬谁!】

根据原董总章程,董总常委两年一任,叶从2005年出任董总主席,至2013年已经连任四届(8年)。2010年董总筹备修改章程,辗转多年,到2013年4月,终获会员大会通过。董总常委任期改为四年一任,主席、秘书和财政三要职只能连任两届(8年)。从2013年实行新章程开始,叶又可连任四年,至2017年改选为止,若胜选,还可继续做到2021年。

但是董总发生纷争,主席自知是少数,硬是不召开会议,反对派无计可施,只好按章程,由五州董联会联名提出要召开特别会员大会,提前改选以解决董总危机。叶派挑出一些枝节问题,不准。反对派才在2015年8月23日自行召开特大,选出新的董总领导层。但叶派认为根据章程,只有主席可以召开会议,因此,这个由秘书长召集的会议不合法,选出来的领导人自然也不合法。此事闹上法庭,法庭裁决823会议合法。可见,“不合法”的是叶邹,而非新领导。自己不合法,却指责他人不合法,完全不把法庭判决当一回事,那么,当初何必动不动把对方告上法庭?

有句老话:“上台凭实力,下台靠智慧”。作为领导,看到大势已去,本该主动下台。但叶邹在3对10的劣势下还要“战斗到底”,明显缺少智慧;另一方面,也凸显他们不惜董总瘫痪、统考办不成,也不交出权利,完全不以大局为重。他们明明是为了位子,还要摆出一副“华教斗士”架势,令人不齿。

社团选举,输一票也是输。输了超过三分二,还有脸骂人“伪”,自己“真”,我们华社某些人的厚颜无耻,还真让人叹为观止。说到“半途换人”,漫说只是区区一个民间组织,就是一个国家,出现危机也得换人(如韩国)。拿这个当作“理论根据”,不笑话吗?

另一方面,叶邹在纷争中发动“老左老右”、“草根树根”到董总行政楼拉布条、喊口号、围堵会议室、打破大门等等,不知是引用章程的第几条?这种试图以外部力量影响内部斗争的手段,符合章程吗?身为团体老大、老二,动辄把内部纠纷带上法庭,又是引用章程第几条?

如果自己视章程如无物,却指责别人违反章程,双重标准,如何服众?♣

(2017年5月10日)